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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浦城县新建中医医院-室外工程

招标编号:SHXP闽招字【2017】Y028号
开标时间:2017-04-28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浦城县中医医院
所属地区:南平市
第1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新建中医医院-室外工程已由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4〕基字第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浦城县中医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浦城县新建中医医院-室外工程施工,工程控制价为2407696元,发包价为2134426元,K值为1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新建中医医院-室外工程中土方、道路、雨水、给水、路灯、主大门、次大门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240769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含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是南平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建造师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8日9时00分至 2017 年4 月 22 日23时59分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捌仟元(48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法一: 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方法二: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法三: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请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五点前到账保证金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唯一投标企业,只允许本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 (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注:

① 按《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该龙头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证明并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② 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投标人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 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汇款单据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4月 28 日9时30分,本次招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若有疑问,可向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70-5191,0595-28229986。

7.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

7.1.2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如遇中心停电不能按时开标;则开标日期顺延;具体开标时间与交易中心协商后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c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中医医院

地址:浦城县南浦镇五一三路287号,邮编:353400

电话:0599-2827138,

联系人:   金广文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浦城县绿洲豪庭9幢1602室,

电话: 13178330031

联系人:   官丽芬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

监管部门:浦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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