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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永安永浆至上坪旅游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建审永招〔2017〕第001号
开标时间:2017-04-14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永安永浆至上坪旅游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审永招〔2017〕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永安永浆至上坪旅游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永安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安永浆至上坪旅游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3825.92万元。

2.3、建设地点:永安市境内 。

2.4、技术标准: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公路路基宽9.0 米,砼路面宽9.0 米,其中行车道2×3.5m;路基与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50,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4)执行;该项目的设计文件也应符合应符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标准化设计的相关要求。

2.5、招标范围:全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排水、其它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绿化等)的勘察钻探、施工图设计、审批等(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正线方案和比较线方案、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相关图纸等前期工作业务以及提供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专篇)。

2.6、标段划分:    1个     。

2.7、勘察设计周期:

(1)外业测设、勘察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 40 天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外业测设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工程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送审并通过审查。

(2)施工图设计阶段:外业测设、勘察阶段审查完成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安全专篇报告和工程量清单等。

(3)在此期间设计人应按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供有关设计资料(包括工程完工验收复测)。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5)后续服务:必须确保不少于1名参与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各分项负责人常驻项目所在地,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施工期若有延长,其后续服务时间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 2 年,并保证业主有需要时随时到场提供技术及资料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拟派的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非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或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湖滨路616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1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I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7:00之前(开标前一天)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6.2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汇达指定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凭证内附加信息及用途栏需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万元。未按规定递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4日(上午) 09 时 30 分止,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 199 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参加开标会,并且提交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 www.fjbid.gov.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安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永安市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号码:180050819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湖滨路616号一楼  

联   系   人: 黄先生、薛女士    

电        话: 13960509799、0598-3667677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  号: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 -0030 

开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

监督单位:永安市交通运输局;电话号码:0598-363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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